北京金融科技学院存货管理规定
为加强对学校物料及办公用品的管理,杜绝浪费,保障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后勤保卫处设专人管理存货库房,建立台账,认真填写出入库凭证,登记收发领退台账,月末及时盘点并与财务核对账目,做到账账相符,账实相符。
第二条 存货的入库与验收
库房管理员要依据采购人员提供的发票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、规格、型号,核对无误后填写《入库单》,由库房管理人员、采购人员签字并入库,《入库单》一式三联:一联存根留库房管理人员备查;二联交采购人员附发票后作报销凭证;三联转后勤保卫处存货会计登记台账。
第三条 物资的出库与发放
各部门领用物资须填制《物料及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》(依据用途即行政办公、教学用品、学生活动分别填列),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领取,库房管理员依据申请表办理出库手续,并填制出库单,《出库单》一式四联:须经领用人、库房管理员签字确认,一联存根留库房管理人员备查;二联交使用部门;三联、四联由库房管理人员转后勤保卫处存货会计:三联作为登记台账依据,四联月末汇总后转财务部门。
第四条 物资存放与防护
(一)物资定期盘点数量,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,上报相关人员。
(二)库房物料应分类存放,编制平面定置图,将物资合理布局,合理存放,禁止混放、倒塌和包装破损,妥善保管,杜绝积压,反对浪费,及时提供相关信息。
(三)物料存放要上架,应分品种、规格、型号存放,摆设合理,对机械设备工具等勤清点检查,以防生锈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(四)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,对物料建卡立档,严防误用。
(五)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、码放安全、防火防盗。做到通风、干燥、清洁、安全,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。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,并远离火源、热源。
(六)库房内严禁吸烟,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,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,做到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鼠,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。
(七)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、损坏,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物品的经济损失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2024年4月12日